房屋買賣簽約的流程

買賣雙方在代書協助見證下簽立買賣契約書,簽約時買方須支付部分價金予賣方,習慣上價金的支付分為四次給付,即 1.簽約時含訂金 2.用印時 3.完稅時 4.交屋時。若有銀行貸款,貸款金額通常視為尾於交屋時給付,其餘自備款部分則分別在前三次給付,各次給付金額於簽約時由雙方約定。

訂金

 

即買方交付訂金予賣方,賣方簽立訂金收據予買方。訂金習慣 上又可分為小訂與大訂,小訂約為數萬元不等;大訂約為買賣價金的3~5%左右,可由雙方協商敲定。雙方並約定簽訂買賣契約的時間與地點,以及由那位代書來承辦,但房屋仲介公司成交簽約的案件,買賣雙方會約定時間在房屋公司簽約,且由房屋仲介公司的特約代書來簽約。

 

簽約

賣方須準備資料:

     ■印章、

     ■身份證(或授權書、被授權人身分證)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買方須準備資料

     ■印章

     ■身份證

     ■簽約款

 

用印

 

代書備妥向地政機關申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所需的相關申請書類,須由買賣雙方簽名並蓋印鑑章,買賣雙方將報稅、過戶所須證明文件交付代書,雙方並於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所有權移轉契約(公契)、登記申請書上蓋好印鑑章的手續,稱為用印。買方支付第二次價金予賣方。由代書辦理申報契稅及增值稅送件,土地增值稅自用件(約20個工作天核發稅單);土地增值稅一般件(約7個工作天核發稅單)。若買方需貸款,應於用印同時決定貸款銀行,由代書整理貸款資料後送件,銀行收件:審查、估價. 對保、用印(約2至3星期)。

 

賣方須準備資料:

     ■印鑑章、印鑑證明2份(6個月內〉、

     ■戶口名簿影本2份或戶籍謄本2份、

     ■近期房屋稅、地價稅單正本。

 

買方需準備資料:

     ■印章、

     ■身份證影本

     ■預繳規費2至3萬元整予代書。一般房屋公司的特約代書會在交屋後一起收款,但還是依各家代書作業為主。

 

『目前一般簽約時都將簽約、用印的動作合併在簽約當天一次完成,這樣雙方面不用再多跑一趟,另外提醒,簽約當天買賣雙方要多準備一千元的代書簽約金』

完稅

 

完稅是產權移轉過程中的一個流程,稅捐機關針對代書申請移轉的不動產開立應課徵的各項稅費單據須由買賣雙方繳納稅款完稅後,地政機關必須檢視所附各項完稅單據,始能核准並完成移轉登記。 賣方應繳稅費:土地增值稅,賣出後次年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賣方不動產若有抵押權設定時,需負擔塗銷登記費,若有其他欠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等亦須完稅。完稅時買方支付第三次價金予賣方。 買方應繳稅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登記規費。

交屋

房屋及土地產權過戶至買方名下後,由買方支付賣方價金尾款或由銀行貸款匯入賣方帳戶,賣方點交房屋、交付鑰匙予買方,買賣完成。 雙方依實際交屋日按天數比例分擔者計有水、電、瓦斯費、房屋稅、地價稅。 上述稅費由代書按實計算並詳列細目後,由雙方結算負擔。

 

★各項稅費:

(一)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擔,國稅局收的。

(二)   契稅:由買方負擔,國稅局收的,約房屋現值之6%。

(三)印花稅:買方負擔,地政機關收的,為土地及房屋現值之千分之ㄧ。

 

★其他應付費用:

(一)貸款設定塗銷費:賣方負擔,代書收的。

(二)貸款設定費:買方負擔,代書收的。

(三)登記規費:買方負擔,地政機關收的,為土地及房屋現值之千分之一。

(四)保險費:買方負擔,有貸款時須投保火險及地震險,貸款銀行幫保險公司收的,逐年繳納。

(五)代書費:買方負擔,代書收的,一般是依權狀張數計算,代書公會有收 費標準。

(六)仲介費:賣方4%,買方2%,房屋仲介公司收的。

(七)鑑界費:土地買賣之賣方負擔,地政機關收的。

(八)契約簽約費:買賣雙方各一仟元,代書收的。

(九)貸款手續費:買方負擔,銀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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